周穆王初年,滥用刑罚,政乱民怨,等到吕侯为相,传导周穆王明德慎罚,制定刑律,采用中刑,国家得到治理,功绩流传后世。本篇虽然记载的是周穆王的诰词,但是体现了吕侯的法律思想和刑罚主张,所以名为《吕刑》。
本篇诰词中,穆王详尽叙述了刑的源流,说明了当时刑法总共有三千条,而且制定了赎刑的条例,强调要依法定罪和采用中刑。它在穆王之世,起到了由乱变治的重要作用。它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系统的刑法文献,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
本篇分三部分。第一部分详述刑的源流,告诫诸侯应当勤政慎刑。第二部分说明刑法的种类、条目,以及审理狱讼的方法。第三部分说明惩办贪污和使用中刑的重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