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王曰:“外事,汝陈时臬①,司师,兹殷罚有伦②又曰:“要囚,服念五六日③,至于旬时,丕蔽要囚④。”
王曰:“汝陈时臬事,罚蔽殷彝⑤,用其义刑义杀,勿庸以次汝封⑥。乃汝尽逊曰时叙,惟曰未有逊事⑦。已!汝惟小子,未其有若汝封之心⑧。朕心朕德,惟乃知⑨。
【注释】
①外事,汝陈时臬:外事,即外朝听狱之事。陈,陈列、公布。时,通“是”,这。臬,法规、刑律。
②司师,兹殷罚有伦:司,事。师,众。兹,这样。罚,通“法”。伦,条理。
③要囚,服念五六日:要囚,又作“幽囚”,即监禁犯人。服念,即思。
④至于旬时,丕蔽要囚:旬时,殷商历法,一月分为三旬。一旬,即十日。丕,乃。蔽,又作“弊”,断、裁决。
⑤汝陈时臬事,罚蔽殷彝:陈,陈列。事,这里指司法办事官员。罚,处罚。彝,常法
⑥用其义刑义杀,勿庸以次汝封:义,适应,合适。用其义刑义杀,意谓按罪犯应受到的刑罪用刑,即合理量刑。勿庸,不用。次,迁就
⑦乃汝尽逊曰时叙,惟曰未有逊事:乃,若。逊,顺。曰时叙,意谓顺从上帝的旨意。未,无。
⑧已!汝惟小子,未其有若汝封之心:未,无。其,语气助词。若,顺。
⑨朕心朕德,惟乃知:孔传:“言汝心最善,我心我德惟汝所知。欲其明成王所以命己之款心。”
【翻译】
周公代王说:“判断案件,你要宣布这些法则管理狱官,这样,殷商遗民的刑罚就会有条理。”周公代王说:“囚禁的犯人,必须考虑五、六天,至于十天,才宣判他们。”
周公代王说:“你宣布这些法律进行惩罚。判断案件,要依据殷商遗民的常法,采用适宜的刑杀条律,不要随顺自己的心意。倘若完全随顺自己的意志断案才叫顺当,应当说不会有顺当的事。唉!你是年轻人,不可随顺你姬封的心意。我的心意,你要明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