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以典刑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眚灾肆赦,怙终贼刑。钦哉,钦哉,惟刑之恤哉!

探索《尚书》中舜帝的刑罚智慧:象刑、流放、鞭扑与赎刑,强调慎刑恤罚。了解古代司法理念与现代启示。

【原文】

象以典刑①,流宥五刑②,鞭作官刑③,扑作教刑④,金作赎刑⑤。眚灾肆赦⑥,怙终贼刑⑦。钦哉⑧,钦哉,惟刑之恤哉⑨!

【注释】

①象以典刑:象,刻画。典刑,常刑。一说谓古无肉刑,只有象刑,在犯人的衣服上画着不同的图形以示惩罚。一说把五刑的形状刻画在器物上警示世人,就像铸鼎象物一样。《尚书正读》:“盖刻画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之刑于器物,使民知所惩戒。”

②流宥五刑:流,流放。宥,宽宥。罪轻者或流放以宽宥。五刑,即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。

③鞭作官刑:官,官事,公事。

④扑作教刑:扑,用檟木、荆条鞭挞。古代学校用来体罚的器具。教,学校,道业。

⑤金作赎刑:金,古代多称铜为金。赎,赎罪

⑥眚〔shěng〕灾肆赦:眚,过时,因一时糊涂而犯罪。肆,遂,于是

⑦怙〔hù〕终贼刑:怙,依仗,凭持。怙终,作恶到底,犹今言“怙恶不悛”。贼,杀。意指对有所仗恃而终不悔改者视如杀人而不赦免。

⑧钦:敬。

⑨恤:忧惧、谨慎。

【翻译】

舜把五种常用的刑罚刻画在器物上来警示世人,用流放的办法代替五刑以示宽大饶恕,用鞭笞来惩罚怠慢、贻误公事的庶人、官吏。用荆条教育不服从教化的学生,还有用铜作为赎罪的刑罚。凡是过失犯罪,可以赦免;要是犯了罪又不知悔改,就要严加惩罚。慎重啊,慎重啊,使用刑罚时一定要慎重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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