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

《尚书》又叫作《书经》,为“五经”之一,相传为孔子所删定。《尚书》五十六篇,可以说篇篇都是中华文化的精华。其文体有典、谟、训、诰、誓、命六种,每一种的含义都不一样。《尚书》的内容,虽然大多是君臣之间的言论、对话以及训诰和誓命等。但其中的内容,饱含中国传统的修齐治平的智慧。不仅为君为臣需要熟读《尚书》,一般人读这部书,也能学到很多修身、齐家的道理。
“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,汝共作我畜民,汝有戕则在乃心!我先后绥乃祖乃父,乃祖乃父乃断弃汝,不救乃死。兹予有乱政同位,具乃贝玉。乃祖先父丕乃告我高后曰:‘作丕刑于朕孙!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。
【原文】
 
“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①,汝共作我畜民②,汝有戕③则在乃心!我先后绥④乃祖乃父,乃祖乃父乃断⑤弃汝,不救乃死。兹予有乱政同位,具乃贝玉⑥。乃祖先父丕乃告我高后⑦曰:‘作丕刑于朕孙⑧!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⑨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:孔传:“劳之共治人。”
②汝共作我畜民:畜,谓顺于道教。畜民,即顺从德教的臣民百姓。
③戕:贼害,这里指恶毒的念头。
④绥:安。
⑤断:断然,决弃
⑥兹予有乱政同位,具乃贝玉:乱政,即扰乱政事的大臣。同位,即一同执掌朝政。具,动词,备,蓄积。贝,本义为海介虫。古代以贝壳作货币。贝玉,泛指古代钱物。具乃贝玉,即聚敛财富
⑦乃祖先父丕乃告我高后:丕乃,犹言于是。高后,谓前代的君王。
⑧作丕刑于朕孙:丕刑,大刑。朕孙,我的子孙,这里指盘庚治下不顺德政的臣民。
⑨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:迪,开导。高后,见前注。丕乃,见前注。崇,重。弗祥,即不祥。
 
【翻译】
 
“从前我的先王,曾经劳烦过你们的先祖先父,你们当然都是我养育的顺从德教的臣民,倘若你们的内心藏着恶毒的念头!我的先王就会告诉你们的先祖先父。你们的先祖先父就会断然抛弃你们,不会将你们从危亡中拯救出来。现在同我一起执掌朝政大事的人中,有扰乱国家政事的臣子,他们只知道聚敛财货。你们的先祖先父晓知一切,便竭力恳求我的先王道:‘给我的子孙们用大刑吧!’从而劝导先王,于是先王便降下重重地灾祸来惩罚你们,使你们不能长久地安居此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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